发布时间:2022-12-27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发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要点如下:
1、合理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
2、建立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3、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4、鼓励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与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
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数据,2020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545亿元,“十三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超过30%;“十四五”期间,这一数值将突破1749亿元,整体上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1.数据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
“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外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司长谢少锋表示,数据要素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数据的流动就像是石油的燃烧,可以产生动力并带来价值,数据的流动带动技术流、物质流、人才流、资金流。从这个角度看,数据是新生产力。二是,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钻石矿”,通过挖掘提炼产生价值,体现在通过多维度、多领域数据揭示单一数据无法展示的规律,实现精准决策,增加确定性、可追溯性、可预判性,降低决策失误和风险。从这个角度看,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
2.更好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价值,将其配置到需要的地方。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数据资源要像产品与服务一样具有商品属性,有价格、有产权、能交易。由于数据流动载体的特殊性,要建立专有的数据交易平台,便于监管,尤其在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监管手段。”众诚智库高级副总裁柳絮说。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软所数字化转型研究室主任高婴劢表示,各地积极打造数据交易中心(所),是为了构建数据交易市场的物理载体,围绕数据交易、流通和开发利用推动制度建设和服务创新,更好激发市场供需两端积极性、更深度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价值转化。
3.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89亿,手机网民规模9.86亿。报告称,“近十亿网民构成了全球最大的数字社会”。到2020年12月,中国的网民总体规模已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左右。“十三五”期间,中国网民规模从6.88亿增长至9.89亿,五年增长了43.7%,2021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0.32亿。
与此同时,我国线上支付等网络应用场景的发展走在世界前列,背后产生的巨量数据价值也在等待被开发。
以零售行业为例,通过充分利用分析消费数据,一方面可以了解客户消费喜好和趋势,进行商品的精准营销,降低营销成本。另一方面,零售行业可以通过大数据掌握未来消费趋势,有利于热销商品的进货管理和过季商品的处理。不仅如此,零售行业的数据对于产品生产厂家是非常宝贵的,厂商依据零售商的信息按实际需求进行生产,有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产能过剩,减少不必要的生产浪费。
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旨在充分发挥中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1.创造性提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说,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数据二十条”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2.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数据二十条落到实处
这次二十条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强化任务落实,创新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在制度建设、技术路径、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创新内部数据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探索完善数据基础制度。通过这4个方面让二十条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改革力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举措,细化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投入力度,鼓励征信机构提供基于企业运营数据等多种数据要素的多样化征信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开展信用融资,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
积极鼓励试验探索。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探索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定价、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的政策标准和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数据要素的积极作用。
稳步推进制度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数据基础制度构建实现新突破。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不断丰富完善。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快速起步,据测算,大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2020年超过1万亿元。大数据产业孕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深度参与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活动,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也是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重要内容。当前,加快培育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也将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带来更广阔、更丰富的价值空间。而物联网作为经济数字化,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也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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